关于规范党费收缴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0次
机关各支部:
根据学校组织工作要求和支部建设需要,现就缴纳党费等事宜通知如下:
1、依据《党章》,从本月开始一个月缴纳一次党费,各支部在每月5-7号收齐后按时交至机关党委,党费缴纳暂执行原标准。
2、请在3月11日前将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所在支部党员名单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机关党委邮箱。
3、请在本周内补齐完善好党支部会议记录,整理时限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初始至2015年底。
特此通知。
机关党委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