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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最新要求,为严格纪律规矩要求,现对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请销假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每位中层干部因公、因私请假,要按照《河北师范大学中层干部请销假规定》(校党文〔2015〕32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为便于掌握,党委组织部细化了中层正职干部请假的相关要求(见附件),请中层正职干部认真遵守。

   2、严格执行事前请假

     中层干部因公、因私请假,非特殊情况,应至少提前1天办理相关手续。审批或备案同意后,方可离岗。

  3、严格执行事后销假

      中层干部离岗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需要续假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岗、及时销假。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每位中层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

       附件1:关于中层正职干部请假的补充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