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0次
一、女职工孕期生育保险备案程序:?xml:namespace>
1、女职工怀孕满三个月,登录“河北省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生育登记——>下载打印生育登记表。
2、登录河北医保中心网站填写<河北省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备案表>并下载打印。
3、持以上两份表及校园卡到校工会计生办登记备案。
4、校人事处审核盖章。
5、交生育医院报医疗费。
二、计划生育假办理程序:
1、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计划生育假审批表》。
2、基层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3、携《新生儿出生证明》及难产产妇的医学诊断证明,到校工会计生办审核,核算假期。
4、交学校人事处劳资部门。
三、独生子女证补办程序:
1、学校档案馆复印独生子女档案。
2、校工会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信,并填申请表。
3、女方户籍所属办事处计生科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开具婚育证明信要求:
带基层单位《婚育证明信》原件到校工会计生办开具校级证明。
基层单位计划生育证明信模板:
计划生育证明
我校职工xxx,性别x,x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计划内第一个子女,为一男(女)孩:xxx(姓名),xxxx年xx月xx日生育计划内二胎,为一男(女)孩:xxx(姓名),xxxxxx年xx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计划外生育或收养行为,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计生宣传员:
联系电话:
河北师范大学
xxxx 学院
xxxx年xx月xx日